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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7-09-05 字号:

 

 

 

 

 

洪安办〔201722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事故防范

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办事处、天兴乡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7月下旬以来,我市连续出现35℃以上高温天气。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10天,我市大部分地区仍将维持高温天气,最高气温可达37℃以上。湖北省气象局、武汉市气象局先后发布重大气象信息专报,对近期高温气象信息进行预报预警。719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720日国家、省、市先后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721日林文书区长、李东辉常务副区长、杨海松副区长对全区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作出紧急部署。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及区领导批示精神,有效防范遏制因高温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各街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洪安〔201710号、16号和17号文件精神,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因高温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加强应对

各单位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落实好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加强对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要合理调整高温、露天、高空作业的班次,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劳动者加班,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狠抓落实,加强监管

(一)工贸、建筑、交通、电力、燃气、环卫等重点行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根据高温季节特点,通过换班轮休、控制露天工作时长或停止露天作业等措施,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加强对劳动者的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加强用电、用气和涉水安全管理,做好触电、天然气泄漏和溺水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要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和涉及剧毒、易制爆、高危化学品、特殊作业的检查巡查频次,对危化品设施设备、罐区、仓库、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采取调整生产时间、减轻生产负荷、落实降温措施,避免易燃易爆物质因高温发生自燃或爆炸。

(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加强室外高温和狭小空间作业场所劳动者防暑降温的个体防护设备和药品保障工作,着力改善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切实防范中暑和职业病事故的发生。

(四)特种设备:要全面开展对旅游景区的缆车、索道及其它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要深入开展移动式起重机械、高层商住楼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电梯等升降设备、大型旅游娱乐设施、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保护装置、小锅炉、洗涤行业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其他各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着重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五)各街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重点场所、部位、岗位和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隐患整改到位的企业要继续巩固提升,对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持续整改到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区人力资源局要依法加强高温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和安全防护措施。区建管站要督促建筑施工责任单位落实高温防御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区城管委(交通局)要加强高温天气下公共交通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营检查,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公众安全出行。洪山公安分局、洪山消防大队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洪山交通大队要合理安排执勤班次,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运输安排。区水务局要加强高温天气防汛抗旱工作调度,保障各项水利设施及工程安全。区食药监局要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区民政局要做好辖区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区科经局要督促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落实高温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协调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区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减少或暂停师生社会实践、实习和夏令营等户外活动,加强暑期学校和各类教育设施的安全管理。

四、   加强值守,迅速处置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预警预测联动,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及时处理报告;要进一步制定完善高温季节应急防范措施,加大应急演练频次、力度,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救援队伍要做好高温期间应急准备和训练工作,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遇突发事件迅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高温灾害天气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损失。

 

 

                         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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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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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安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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