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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物价局动员机动车检验机构清退多收价款
日期:2017-12-22 字号:

洪山区物价局12月21日收到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动员机动车检验机构主动清退多收价款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立即联系洪山区辖区内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于12月22日下午14:30在区物价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区物价局副局长梅玖向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负责人宣读了武汉市发改委通知,宣传了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动员要求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即日起主动启动多收价款清退工作,要采取发布公告、主动电话联系等形式发布退款信息。要求各机构采取多种退款方式清退,保留退款的纸质和电子凭证,并将每日清退情况上报到洪山物价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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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改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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