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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17-10-20 字号:
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根据《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试行)及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办文[2017]1号),现就2017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洪山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从事软件研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通过双软认定或软件企业认证评估的企业、具有相关软件资质的企业。
     二、申报事项
     (一)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亿元的企业奖励
     1、政策条款:《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科技创新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对主营业务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给予奖励。
     2、补贴时间:企业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主营业务收入。
     3、提交材料:
    (1)2017年软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一);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和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的复印件。
    (3)企业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获得的各种软件资质、认证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支持企业提档升级的奖励
     1、政策条款:《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科技创新及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对新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1、2级、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4级、3级、通过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认证(ISO20000)、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个人信息保护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
     2、申报条件:获得《市网信办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网络信息化专项资金(创中国软件名城和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补贴)项目计划的通知》(武网发[2017]33号)软件企业资质认证补贴的企业。
     3、提交材料:
    (1)2017年洪山区企业软件资质认证专项资金申请表(附表二);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和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的复印件。
    (3)企业持有的市网信办同类项目计划下达文件(武网发[2017]33号)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方式和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原件在报送资料时提交核查),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请勿用装订夹),同时报送电子版(盖章、扫描)。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助。
     2、联系方式:
     地  址:洪山区珞狮南路318号区政府大楼133房间
     联系人:唐璐
     电  话:87678113
     电子邮箱:hsqkjj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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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科技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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