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发证转移登记

实施机关: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1.咨询电话:027-65397104; 2.办公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洪山区文秀街9号; 3.咨询网址:www.wpl.gov.cn。  

监督投诉方式:1.市长热线:027-12345; 2.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纪检组、洪山区珞狮路326号,投诉电话:027-87225942,电子邮箱:756876977@qq.com。  

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基本信息

实施机关: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

申报对象:

事项类型:

住房保障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其中凭不动产证书的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证照或批复名称:

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承办机构: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地籍地政科

备注: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 1.买卖、互换、赠与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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